多项选择题

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从某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经营其他企业,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出质,但没有告知其他合伙人。后因甲无力偿还贷款,某银行持甲所签之质押书要求取代甲的合伙人地位,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关于该案,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的出质无效,因为未获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B.甲的出质有效,因为甲是真正的权利人
C.其他合伙人可以依法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D.某银行不能依据质押成为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