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中国企业与乙美国公司在广州共同设立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
A.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B.丙企业不设股东会,设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C.丙企业董事会成员5人,乙公司副经理为董事长,甲企业总经理为副董事长
D.董事任期4年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单项选择题
志达合资企业的投资双方在合资协议中约定,合同受成立合资企业时适用于中外合资企业的中国法律的约束;在合资企业成立后发生的对原法律的修订或新的立法不适用于该合资企业。关于该条款的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B.该条款只有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C.该条款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应当属于无效条款
D.该条款不违反中国法律,有效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
某中国企业与某法国公司拟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国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400万元,法国公司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作价 200万元,合作企业经营期限8年。以下为某律师提供的法国公司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合作企业成立之日起5年内,法国公司和中国公司的收益分配比例是2:1;5年后,收益分配比例是1:1
B.合作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论亏损还是盈利,合作企业都向法国公司每年支付100万元,2年后,法国公司和中国公司按照1:1的比例分配收益
C.合作企业成立之日起3年内,法国公司和中国公司的收益分配比例是4:1,3年后,收益分配比例是1:2
D.法国公司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先行回收投资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试题
由于企业经营得当,企业获利颇丰,其中缴纳...
合资的中方和英方在企业获得利润后必须扣除...
关于该企业的正副总经理说法错误的有:( )
双方最后商定,合营企业增资100万美元,...
外方提出再提供十条价值80万美元的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