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叶女与孙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叶。叶将孩子由姓孙改为姓叶,孙男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三千元抚养费。叶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孙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孙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 )。

A.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是无效民事行为
C.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D.经叶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孙的赠与行为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