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按照我国参加的条约或互惠原则,外国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可通过下列哪些途径:
A.外国法院
B.除驻华使领馆以外的其他驻华外国机关
C.驻华使领馆
D.外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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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案件都需要进行公开审理,以便当事人了解案情,社会知悉诉讼,监督公权力的行使。假设某自治区崇尚未婚女子不得抛头露面的风俗,因此该自治区的人大意欲制定有此种女子涉入的案件不应公开审理的法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此种变通违背了《民事诉讼法》公开审理的基本原则
B.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法规变通《民事诉讼法》,但是此类恶风陋习不应支持
C.由于以上两个原因,这项变通不能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D.此项变通是宪法赋予少数民族的权利,是为了照顾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而且此事不必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只要向后者备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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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广州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了一份纯碱买卖合同,装运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在纽约付款,贸易条件为 CIF。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协议,规定广州公司于1996年3月6日之前将确定的开立信用证的日期电告美国公司。开证日期经美国公司电传同意后合同方生效。 1996年3月4日,广州公司电传通知美国公司将不迟于3月9日开出信用证,请美国公司予以确认。3月6日,美国公司电传要求广州公司于3月7日17点之前将信用证开到纽约。同日,广州公司电传给美国公司表示时间太紧,要求延至3月8日开证,美国公司对此未予回复。3月10日,美国公司发传真给广州公司,要求尽快开证。3月14日,广州公司开出以美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美国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未对开证日期提出异议,但要求广州公司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广州公司认为此要求明显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未予同意。此后广州公司电传催促美国公司告知装运日期及船名,并催美国公司按规定交货。5月26 美国公司电传广州公司,称广州公司未于3月9日之前开出信用证,已违反合同,且广州公司也未能按美国公司的要求修改信用证的内容,故美国公司有权不予发货。双方遂产生争议。若本案中的买卖合同被仲裁庭或法院认定无效,则关于已开出的信用证说法正确的是:
A.信用证随之当然无效
B.信用证在原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C.开证行可随即自行撤销信用证
D.开证行可随即根据广州公司的指示撤销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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