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

A.甲的观点①和②
B.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
C.甲的观点③和乙的观点①
D.甲的观点②和乙的观点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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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中国甲公司和E国乙公司于1989年10月9日签订购买5000吨镁矿,单价为CFR张家港176美元 吨。付款条件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收到信用证后30天内。装船口岸为菲律宾港口。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1989年10月26 通过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开出了以乙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通知行与保兑行为丙银行,并由其议付。因供货地菲律宾国内发生政变和受台风袭击,不能按期供货,遂要求将供货地改为巴基斯坦,同时提出新的供货安排,并要求甲公司修改信用证条款。乙公司在巴基斯坦的代理人公司在信用证要求的期间内将镁矿装上丁运输公司的利比里亚籍货轮 奥帕尔 号。该货轮中途在新加坡停靠时,由于丁公司拒绝偿还戊公司所垫付船员工资以及滞期费,而被新加坡法院扣押。由此导致甲公司在预定时间内未收到货物,因此甲公司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由于乙公司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如果在 奥帕尔 号上己公司拥有抵押权,则清偿的顺序为:
A.戊公司的请求权、己公司的抵押权、甲公司的请求权、拍卖船舶的费用
B.拍卖船舶的费用、戊公司的请求权、己公司的抵押权、甲公司的请求权
C.戊公司的请求权、己公司的抵押权、拍卖船舶的费用、甲公司的请求权
D.拍卖船舶的费用、戊公司的请求权、甲公司的请求权、己公司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