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2010年9月,个体工商户李大鹏将其经营的饭店交给其朋友周大康经营,周大康在经营过程中,借用江南饮食有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达达屠宰厂签订了买卖猪肉的合同。至2010年12月,周大康共拖欠达达屠宰厂猪肉款10万元。达达屠宰厂多次催要,但周大康均以该饭店的业主是李大鹏为由拒绝支付。2011年1月,江南饮食公司已与喜鹊饮食公司合并为独立的海上人间饮食公司。如果达达屠宰厂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的被告是谁______

A.李大鹏
B.周大康
C.江南饮食公司
D.海上人间饮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