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1998年5月间,沈涛等7名被告成立立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成都湘财证券的远程大户室,采取发展、培训经纪人,并以高比例融资、每人配备一台电脑为诱饵,在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保证金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股票交易合作投资协议书。然后利用沪、深两地即时行情,利用虚假报单骗取客户保证金。以类似上述手法,沈涛伙同他人先后在甘肃省的兰州、敦煌及新疆、贵州等地成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诱骗股民,涉案金额达千万元。2007年1月2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6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对该案7名被告的法律制裁是一种公权力下的行政制裁
B.沈涛等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导致的,该种法律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种最为严厉的一种
C.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应予纠正的,因为已经时效免责
D.由于证券市场属于新兴的交易市场,对沈涛等人的处理不符合责任法定的原则
热门 试题

多项选择题
1996年1月5日,陈清以亭洋村村民的身份,与亭洋村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承包了该村集体所有的旱地1.16亩。1998年12月31日,政府给陈清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了陈清一家与亭洋村之间的农业承包合同关系。后来陈清一家迁出该村,户别转为非农业户。亭洋村将其承包的土地调整给其他村民。之后如意食品公司与被告亭洋村村委会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征用了包括陈清一家原来承包的1.16亩土地在内的旱地69.8亩,支付了相应的补偿款。亭洋村村委会按比例将补偿款分发给被征用土地的各户村民,但未分给陈清一家。接着,陈清将全家户口从大同镇碧岳村迁回亭洋村,户口类别仍为非农业户。于是陈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村委会支付土地征用补偿款、安置款共计17400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陈清一家原来虽是亭洋村的村民,但因其一家已于2002年1月21日迁往大同镇居住,户别也转为非农户,故已丧失了作为农业人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B.亭洋村村民的承包地,每2年变动一次。这种变动方式,已经成为村民约定俗成的土地分配形式。由于陈清已不是亭洋村村民,也没有其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故无权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
C.在承包期内,陈清全家迁出亭洋村,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亭洋村
D.虽然陈清全家迁出亭洋村后丧失了承包土地的权利,但亭洋村擅自将陈清一家原来承包的土地调整给其他村民,违反了法律程序,应该给陈清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