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三)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6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戊拟以劳务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的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
A.北京大地商贸公司 B.北京666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C.中国北京商品贸易国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D.北京汇通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A.甲不能转让出资,因为没有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 B.甲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已过半数的股东表示同意 C.甲不可以转让出资,因为占公司股本半数以上的股东乙不同意 D.甲的转让行为无效,因为乙虽不同意转让出资,但同意购买甲的出资,而且乙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应当将出资转让给乙
A.按每吨4500元予以赔偿 B.按每吨5500元予以赔偿 C.按每吨6000元予以赔偿 D.按每吨5000元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