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某家电企业2008年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5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3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2万元,自行赞助某小学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20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注: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金额为( )。
A.400000元
B.600000元
C.1600000元
D.2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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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单项选择题
2004年度应税所得额为( )万元。
A.100
B.215.2
C.217.2
D.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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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营业外支出”和“投资收益”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税收罚款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B.向足球俱乐部的赞助支出可在税前列支
C.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D.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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