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务车辆无通行卡,按“卡丢”流程处理,根据站点,验公务卡有效性,放行;
B.公务车辆无通行卡或缴费凭证,不得使用公务卡,按“无卡无票”处理;
C.公务卡出示迟,已打印出发票,按“C”键更改车型,重新判车型验公务卡,确认后放行,打出发票上缴冲销;
D.出口对持公务卡“U型转弯”的车辆,直接放公务卡核实有效性后免费放行;
E.公务卡读取失败,若是联网公务卡则按“U”键(卡不可读)输入公务卡号,根据查询结果处理或按打印出的发票上缴销票,收缴公务卡,开具回收单,放行;
F.通行卡读卡失败,进入卡不可读流程处理,手工输入车型及司机自报站点,验公务卡有效性,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