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20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该企业2020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通过政府机构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
(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
(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
(4)直接向某足球队进行赞助1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
(5)支付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
(6)支付企业所属车队因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0.8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扣除。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A.6.1
B.31.7
C.1.7
D.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