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销售费用14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1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30万元);财务费用36万元;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
(4)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5)甲公司2005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万元(已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80万元,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60万元,该企业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甲企业适用33%的税率)

【参考答案】

(1) 计算甲企业纳税调整前所得=(4600+400)-3800-14-6-140-36-232-100= 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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