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要求,拟写一份刑事判决书。
在2010年6月5日中午12时许,被告王××在××电子机械厂食堂吃饭时不小心撞到邻桌李××。王××向李××道歉,李××不领情,之后两人发生争吵,最后在其他人的劝解下不了了之。王××事后觉得十分生气,于是晚上十时,被告人王××伙同张××,守候在××电子机械厂门口等待李××,准备对其进行报复。××时××分,被害人宋××路过该处,王××以为是李××,与张××一同尾随其后,后王××追上宋××用自备尖刀猛刺宋××后背,宋××受伤倒地,张××又用力刺宋××右腿一刀,宋××昏死过去。这时,王××俯身发现打错了人,于是同张××将宋××送至医院抢救。王××于当夜××时××分向××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经××医院检查诊断,宋××后背第×根肋骨处有长3厘米、宽1厘米贯穿右肺下叶锐器刺伤一处,右大腿有长2厘米、宽1厘米刺伤动脉锐器伤一处。宋××大量出血,输血2500毫升。宋××在医院治疗两个月,留下气胸后遗症。
被告人王××,男,197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省××县人,高中文化,××市××电子机械厂工人,住本市××区××路××号。
辩护人周××,××市××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证明被告犯罪事实的证据包括:现场勘验笔录,被害人宋××的指控,证人刘××的证言,××医院伤情检查诊断书,收缴的凶器,同案行凶人张××的供词,被告人王××的供述。

【参考答案】

××市××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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