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剧团的某演员2002年12月取得如下收入。
(1)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1000元,剧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元。
(2)12月15日剧团发放该月演出津贴500元。
(3)参加拍摄广告,取得广告拍摄收入100000元,广告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000元,支付现金75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0元×(1-20%)×40%-7000元=25000元。
(4)兑现到期国债,取得利息收入3200元。兑现到期的2年期的企业债券10000元,利率10%。
(5)该月转让股票,取得股票转让所得5000元。
(6)与某演出公司签约,参与商业演出,1个月内在某地连续演出4场,每场出场费20000元(含税)。主办单位共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8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00元×(1-20%)×20%×4=12800元。
(7)12月30日剧团发放年终奖1000元,剧团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元。
(8)本月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6000元。
要求:该演员本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如何纠正

【参考答案】

计税有误。 (1) 工资所得 工资所得应包括和任职有关的各项所得,因此工资、奖金、年终奖应一并计税。 工资计税所得额=(......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