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从2006年9月15日离开住所后一直没有音讯。2011年7月3日,甲的合伙人乙、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甲的配偶和子女坚决反对。人民法院应当( )

A.接受乙、丙申请,立即宣告甲死亡
B.驳回乙、丙的申请,不作死亡宣告
C.发布公告,1年后仍不能确定甲是否生存的,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D.进行调解,待乙、丙与甲的配偶和子女达成一致协议后,再作出死亡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