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虽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基于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A.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D.决定斥资48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A.经过股东会同意,设定的质权合法 B.经过董事会同意,设定的质权合法 C.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合法 D.公司不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