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以下哪项并不是必经程序

A.经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同意
B.立法会2/3多数同意
C.立法会向全国人大提出
D.行政长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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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瑞士人达达受雇于北京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年至1999年在北京住所居住。在此期间,达达的下列哪个收入无须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
A.企业向其支付的月薪3万元人民币
B.美国某出版社向其支付的稿酬2000美元
C.从英国取得的房租收入800英镑
D.从我国某省取得的文化类奖金20000元人民币
单项选择题
下列法官的行为,请问哪项是不违反程序公正的行为
A.上级法院的法官发现下级法院的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有错误,及时向其提出
B.法官认为该案的当事人如果提起诉讼,则极有可能会输掉官司,劝其撤诉
C.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评论,并指出了该判决的错误
D.法官对当事人的歧视性言行及时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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