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丙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其2009年至2010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09年12月12日,丙公司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经营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409.5万元(不含增值税),另发生运输费1.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2010年12月31日,丙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21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该设备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保持不变。
要求: 计算2010年度该设备计提的折旧额。
【参考答案】
2010年度该设备计提的折旧额=(411-15)/10=3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