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国有建材企业(一般纳税人),2006年会计资料反映的业务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360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140万元。
(2)以自产建材向一联营企业投资,成本价格80万元,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100万元,
企业已按税法缴纳厂增值税。
(3)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未完工程利息40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利率同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4)管理费用5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30万元;进行股份制改造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咨询费50万元;职工宿舍(已出售)维修费8万元。
(5)销售费用300万元,包括销售部门办公费及运输费100万元,广告费180万元。
(6)营业外收入35万元,另有保险公司无赔款优待款2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7)营业外支出160万元(包括向红十字事业捐款30万元,未包括购人材料意外毁损10万元,已批准结转作为损失。)
(8)尚有2000年尚未弥补的亏损10万元,2001年尚未弥补的亏损80万元。
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3600-140-540-300-200+35-160-10-80=5 (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27%=1.35(万元)
请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分析企业计算所得税的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

(1)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存在以下问题:
①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看作以公允价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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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汽车出厂价格每辆100000元,2005年5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销售给特约经销商A小汽车50辆,并收取提货手续费10000元(开具收据);经销商已提取40辆小汽车,其余10辆尚未提货;该厂已经开具了5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捐赠给某协作单位小汽车8辆,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该业务支付运费12000元,运输单位发票抬头为协作单位,发票已由该厂转给协作单位; (3)与特约经销商B签订了6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代销手续费5%,当月收到经销商返还的60辆小汽车的货款,尚未收到经销商的代销清单; (4)以价值1000000元的10辆小汽车,向一汽车配件厂换取等值的专用配件,双方均已收到货物,并且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一台不需用的旧机床,账面原价400000元,已提取折旧100000元,销售价格 410000元; (6)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4000000元,货已入库;另支付运费金额30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货票上注明运费金额20000元,建设基金5000元,装卸费2000元,保险费3000元;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货已验收入库; (8)本厂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价值100000元; (9)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购置复印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为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正确计算下列问题: (1)当月进项税额; (2)当月销项税额; (3)当月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