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某县向阳村农民赵某、孙某、李某、钱某4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由于他们个高体壮,天不怕地不怕,横行乡里,又常集结在一起活动,被当地农民称为“四大金刚”。某年5月,4人在太山镇集市上“要”走农民万某草鱼3条及农民帅某瘦肉10斤,还将帅某肉摊掀翻,而后大摇大摆而去。万某、帅某敢怒不敢言。7月,4人在街上遇到一对夫妇,遂无故上前殴打;8月“四大金刚”又来到梧山村村民王某瓜地,4人饱吞一通西瓜之后,正欲离去,被王某拦住要钱,4人不给,王欲拉赵某,赵某返身一拳照王某面部砸去,王某躲闪不及,被打落两颗门牙,孙某又走上前加了一脚,踢在王某胸前,王某当即倒地,造成重伤。同年10月份,4人到太山镇喝酒。与店主发生口角,与店主约好明日午时在镇上再斗。4人遂邀请许多朋友,次日聚众来到店前,与店主组织的一帮人打斗,致店主腰部重伤。后值“严打”,村民举报,“四大金刚”遂被捕,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请分析题中赵某等人的行为,并阐述他们是否构成黑社会犯罪。
【参考答案】
首先认定赵某等人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黑社会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是指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