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五)
原告某酿酒厂(以下简称酿酒厂)于1998年2月27日,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椭圆形金龙牌商标一枚,用于本厂生产的白酒。此酒的瓶贴装璜上,除印有椭圆形金龙牌的注册商标外,还印有“金龙大曲”这一特定的名称。
被告某县酒厂(以下简称县酒厂)生产的白酒,注册商标为椭圆图形文华牌。但是被告为与原告争夺市场,按照原告“金龙大曲”的瓶贴装璜,除把金龙牌注册商标更换为文华牌
注册商标,“金龙大曲”改为“银龙大曲”外,其余均仿照印制。被告将印好的文华牌银龙大曲瓶贴装璜用于本厂生产的白酒。从1988年3月到1999年8月,共生产5万瓶,销售4万瓶,销售金额为12万元。
被告的瓶贴装璜由于在设计构图、字型、颜色等方面与原告的近似,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被告同时还在同一市场中,采用压价等手段与原告竞争,致使原告“金龙大曲”酒滞销,客户与原告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酿酒厂以县酒厂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被告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B.被告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C.原告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交通费
D.因被告侵权而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