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设在经济特区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方与外方的资本比例为7:3),经营期限20年。
1995年8月投产,1995年—200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15%(本题不考虑地方所得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将执行税收优惠的时间从1996年计算。2000年以后该企业被继续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
2003年度该企业自行核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非产品销售的其他业务收入总额60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79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700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企业自行核算中存在以下问题:
(1)直接销售产品给某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取得与销售产品有关的运输收人11.7万元,未列入收入总额;
(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90万元、技术开发费60万元(2002年的技术开发费50万元),已据实扣除;
(3)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12月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企业负担运输费用4万元,企业对此未作账务处理;
(4)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全部作了扣除。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1995年—2002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和;
(2)计算审核的问题中应补缴的增值税总和;
(3)销售产品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转让股权和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直接捐赠和资助关联的科研机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2003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8)计算2003年该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
(9)定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2003年应分得的税后利润的80%,用于再投资增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期限8年)。请计算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应退回的企业所得税(退税比例40%)。

【参考答案】

(1)1995年~2002年合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15%+(50-10+70+60)×7.5%+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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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坐落在珠海的中美合资环宇酒店服务公司(在美国、韩国两国均设有分支机构),成立于2002年,当年盈利200万元,经税务机关批准,已符合条件从2003年开始亨受税收优惠政策,免地方所得税,2005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取得业务收入5000万元(包房收入3000万元、保龄球收入1000万元、台球室收入500万元、内部商品部收入500万元);有关业务支出2000万元(其中含商品部的商品成本300万元);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广告费支出500万元;当年支付200名员工工资总额600万元,按规定提取并支付职工福利基金120万元(本题目中的工资、福利费单独作为费用扣除);支付美国方面l0名管理人员境外社会保险费90万元;交际应酬费支出80万元; (2)向当地一家希望小学直接捐款50万元,向当地农村义务教育直接捐赠100万元,向通过政府机构向老区捐赠50万元;因失火烧毁部分房屋损失300万元,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分别承担了150万元;上交总公司两项特许权使用费120万元(其中商标权80万元,技术使用费40万元); (3)2005年度,在美国的总所得为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1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生产经营所得为70万元,适用税率为40%;在韩国的总所得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息为15万元,转让专用技术所得为2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生产经营所得为25万元,适用税率为35%。企业自己计算的当年企业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250-600-120-90-80-150-50-300-400-120+(100+60)-1000(万元),分支机构所得已纳税金=(20+10)×20%+70×40%+(20+15)×10%+25×35%=46.25(万元),所以。应交所得税=1000×30%-46.25=253.75(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请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指出该企业计算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否正确; (2)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等对所得额的影响; (3)计算境内应税所得额; (4)计算在美国的扣除限额; (5)计算在韩国的扣除限额; (6)计算美、韩两国已纳税款在我国的扣除限额合计; (7)计算该企业在我国的应税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