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杨某因幼时疾病而留下残疾,不能走路。2010年在参加中专考试时,报考本市一卫生学校,考分超过该校录取分数线40多分。但该校以杨某无自理能力,学校亦无相关设施为由,拒绝录取。
请结合宪法学关于受教育权的规定分析杨某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参考答案】
学校的做法侵犯了杨某的受教育权。依《宪法》和相关法律,我国公民均享有受教育权。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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