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03年1月1日,某甲在公园游玩时,把佩戴的一条项链丢失。该项链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某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该项链后来被某乙以拍卖价买下。2004年秋,某乙因参加运动会,把项链放在更衣室中,因人多混杂,管理不善,项链被小偷偷走。2005年1月,这个小偷被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小偷供认自己曾偷得一条项链,并已将该项链以900元现款卖给了同事某丙,某丙并不知内情。经查,项链的失主为某乙。某乙即根据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某乙拿回来项链后又借给某丁使用。某甲偶然认得此项链是自己在公园丢失的那条,要求某乙返还,某乙不允;某丙也认为项链是自己买的,要求拥有该项链,三方争执不下,于是某甲和某丙均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项链的所有权。在本案中谁最终享有项链的所有权

A.某甲
B.某乙
C.某丙
D.国家
热门 试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本案中双方所选择的贸易条件,美国公司承担的合同义务为:广州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了一份纯碱买卖合同,装运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在纽约付款,贸易条件为CIF。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协议,规定广州公司于1996年3月6日之前将确定的开立信用证的日期电告美国公司。开证日期经美国公司电传同意后合同方生效。 1996年3月4日,广州公司电传通知美国公司将不迟于3月9日开出信用证,请美国公司予以确认。3月6日,美国公司电传要求广州公司于3月7日17点之前将信用证开到纽约。同日,广州公司电传给美国公司表示时间太紧,要求延至3月8日开证,美国公司对此未予回复。3月10日,美国公司发传真给广州公司,要求尽快开证。3月14日,广州公司开出以美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美国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未对开证日期提出异议,但要求广州公司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广州公司认为此要求明显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未予同意。此后广州公司电传催促美国公司告知装运日期及船名,并催美国公司按规定交货。5月26日美国公司电传广州公司,称广州公司未于3月9日之前开出信用证,已违反合同,且广州公司也未能按美国公司的要求修改信用证的内容,故美国公司有权不予发货。双方遂产生争议。请回答:
A.自行办理投保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
B.按照通常条件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
C.办理货物在海运途中的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一切险
D.自行负担费用提供为安排货物运输所要求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