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0年5月10日,甲因公被派往美国工作一年,遂将自己的住房交给乙暂住并委托其进行正常维护。半年后,乙住进了自己新购的房屋,遂将甲的房屋以甲的名义出租给不知情的丙,租赁期限为一年。甲回国后,得知乙已将房屋出租,很生气,并要求丙搬走。由此引发纠纷。请问: 丙享有哪些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撤销权。因为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试述损害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