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欠乙100万元货款,已到还款期,但由于甲目前仅有资产50万元,不够偿还对乙的债务。但是,丙欠甲70万元债务,也已到还款期。乙要求甲行使对丙的债权,遭到甲的拒绝。于是乙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代位行使甲对丙的债权。丙称合同具有相对性,自己只对甲承担债务,乙无权要求其履行义务。
丙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原理,债具有相对性,债的效力只存在于当事人之间,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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