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甲、乙两个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请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该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的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有5人以上
B.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C.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为10人以上
D.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为5人以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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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果农冯某承包有100亩苹果园,2000年秋季获得了大丰收,但冯某不懂得销售的途径和方法,在农村的集市上销售量又很小,遂委托市里的远房亲戚陈某在市里代为销售,并处理相关事宜,双方约定:苹果量高每斤 0.8元,陈某按销售总额的15%提成,于每次陈某交还货款时结算;陈某根据市里苹果需求量的大小及时通知冯某,以便冯某准确向陈某送货。合同签订后,陈某即积极活动,先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王母阁市场和解放路市场签订了每天供应500公斤苹果的合同,每斤价格为0.85元;并与汤某等商贩口头约定可到自己家里随时提货,价格面议。对于陈某以自己的名义与王母阁市场和解放路市场签订合同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作为受托人陈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签订合同
B.如果王母阁市场知道陈某与冯某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可以直接约束王母阁市场和冯某
C.如果解放路市场不知道陈某和冯某之间的代理关系,合同只约束解放路市场和陈某
D.经冯某同意,陈某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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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1998年8月被告张小兰因其丈夫早年去世,经同事介绍,与陈某再婚,并随夫搬至歌舞团宿舍居住。为此,原告李一伦起诉要求被告张小兰及其女儿张亦兰二人腾退承租的住房两间。但被告二人辩称:被告张小兰虽然再婚随夫居住,因其女被告张亦兰一人仍住在承租原告的两间住房里,每星期回来二次与女儿同住。另外,被告张亦兰也无房可搬走,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经查:原告与其儿子一家四口人居住私房5间,并不需要房;被告承租原告的两间南房已达20年之久,且被告张亦兰在其母搬走后,其所在工作单位根本无房可供其居住。据此,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希望原、被告之间平息纠纷,和睦相处,但未能成功。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一伦经传票传唤因故不到庭,而被告张亦兰提起反诉,则本案可以:
A.终结诉讼
B.缺席判决
C.中止诉讼
D.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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