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某是中国公民。2008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与某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超市业务,承包期5年。当年取得承包经营利润180 000元,按合同规定每年上交承包费6 000元。另外,王某每月从超市领取工资2 500元。
(2)王某在市区有一套面积120m2的房屋,因城市规划2007年1月房屋被拆迁。5月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了拆迁安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被拆房屋补偿价款60万元。李某加付20万元取得一套面积为150m2的房屋。2008年2月因工作调动,李某以100万元将房屋转让,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90万元,成新率为95%(当地政府确定的契税税率4%)。
(3)7月1日出租个人住房一处,每月租金收入3 000元,每月发生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300元。
(4)取得中彩收入50000元,当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受到严重自然灾害地区捐赠 20000元。
(5)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0 000元,企业债券利息10 000元,一年期银行储蓄到期利息5 000元。
(6)取得特许权转让费收入3 000元。
要求:
(1)计算王某上述各项收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在产权置换时应该缴纳的契税。
(3)计算王某在出售房屋时应缴纳的相关税金。

【参考答案】

(1)承包经营应纳个人所得税=(180 000-600b0+2 500×12-800×12)×35% -6 7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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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市甲粮食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本期向农民收购粮食一批,取得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500万元;支付收购粮食的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本期生产酒精价值300万元,部分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剩余部分继续生产粮食白酒; (3)将价值200万元的原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黄酒,甲企业支付加工费100万元。甲企业共收回委托加工黄酒2 000吨(无乙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甲企业将白酒收回后,直接出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500万元。 (4)销售3 000吨粮食白酒给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 000万元; (5)零售1 000吨粮食白酒,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50万元。 (6)取得专卖店购买白酒的延期付款的违约费30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7)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粮食短缺32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粮食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1)计算上述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2)计算上述各项业务所涉及的消费税额; (3)计算上述各项业务合计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 (4)计算上述各项业务合计应该缴纳的消费税额; (5)计算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