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丰润集团等5家发起人协议决定,采取募集方式设立以货物批发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2亿元人民币,并决定发起人认购的部分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依公司法规定的比例办理。丰润集团作为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准备以厂房、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出资。5家发起人为筹办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以下必要的手续: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委员会递交了募股申请,经证监会批准后公开募集股份,待全部股款筹集齐备后召开了创立大会,并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请回答以下问题: 丰润集团作为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共出资9000万元,其中有专利技术为 5000万元,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为4000万元。对于该笔出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由于专利技术是高新技术,经发起人一致同意,专利技术的作价可以略高于评估价
B.经发起人一致同意,厂房、机器设备的作价可以略低于评估价
C.专利技术的出资超过20%的比例限额,违反法律规定
D.公司成立后,发现厂房;机器设备实际价额显著低于作价,丰润集团应补足差额,其他几个发起人按照出资份额承担责任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王某与案外人黄某、张某于2002年2月签订合伙协议一份,约定3人合伙在某村建立养猪场,王某持有25%的股份。同年5月,王某与胡某签订协议一份,约定胡某出资5万元购买王某在养殖场15%的股份。当天胡某交给王某5万元,王某出具收条。胡某未参与经营。同年11月,王某与案外人黄某、张某2人订立散伙协议,约定:因3方在合伙经营期间合作不愉快,一致同意将原由3方共同经营使用的场地一分为二,一部分场地由黄某使用,另一部分场地由王某及张某使用,场地费用以双方各自所用场地亩数负担;养猪场所饲养的价值8万元的肉猪亦一分为二,由双方各自圈养。该协议胡某未签字确认。之后,胡某诉至法院称:其出资5万元,买下了王某在养猪场15%的股份,事后得知养殖场是无证经营,胡某亦从未享受到股东权益,故要求王某返还股金5万元。王某辩称,收到胡某股金5万元属实,胡某作为合伙人要共同承担风险,要求法院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据查,养猪场经营账册不全,各合伙人交付出资的数额不清,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各合伙人是否享受利润分配不清,养猪场的盈亏情况不清,也无人对养殖场财产进行清算。现养殖场已由村委会收回并交由他人承包经营。请根据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谈谈本案中胡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