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1996年8月在我国某经济特区依法设立,经营期15年,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该企业1998~2004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应税所得额
10
-40
20
60
100
120
150

2005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境内销售化妆品不含税收入4000万元、取得出口化妆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美容院,全年分别取得服务收入80万元(能分别核算收入);
(2)外购已税化妆品作为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生产中利用这批已税化妆品的80%(期初已税化妆品为0);外购其他原材料6000万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1020万元,同时支付运费10万元;
(3)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转让国库券收入3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10万元;
(4)全年应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7300万元(含不能抵扣的增值税);
(5)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70万元;新技术开发费70万元(2004年的技术开发费60万元);工资100万元和福利费15万元;支付国外总机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支付国内职工境外社会保险费5万元;其余经营管理费用60万元;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借用期限半年,银行利率10%(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其余财务费用5万元;
(6)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中,发生超过2年的无人索要的应付款25万元和接收股东的货币捐赠10万元;
(7)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购入的其他原材料发生火灾损失2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不考虑运费因素);交通罚款1万元;
(8)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5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20%的公司所得税。
(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地方所得税不考虑;企业选择从1999年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2005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2005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2005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2005年应退增值税;
(5)计算2005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总额;
(6)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税金;
(7)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经营管理费用和新技术开发费(含加扣部分);
(8)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财务费用;
(9)计算2005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10)计算2005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1)计算2005年度境外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

【参考答案】

(1)应缴纳的营业税=80× 5%=4(万元)
(2)应缴纳的消费税=4000× 30%-400×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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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有员工1000人(其中医务人员10人)。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8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799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16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资费用11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92.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当地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该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所提工会经费也未上交; (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0万元,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80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1.08万元; (3)收入总额8000万元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 (4)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45万元、业务宣传费60万元全都作了扣除; (5)12月份以使用不久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一辆公允价值47万元清偿应付账款50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小轿车原值50万元,已提取了折旧20%(残值率为0)。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5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 (6)12月份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收入6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35万元也未转销; (7)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91万元与成本价合计23.91万元记入了“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 (8)“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有上半年缴纳的税收滞纳金3万元、银行借款超期的罚息 6万元、给购货方的回扣12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 (注:企业所得税税率33%)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工资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流转税费; (8)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审查后该企业2005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