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堤防除险加固工程依据《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防洪闸及堤防加固。其中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单位批准,发包人同意将新闸门的制作及安装由分包单位承担。合同约定: (1)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时,其超出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所造成的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工期提前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天,逾期完工违约金为10000元/天。 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假定各项工作均衡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山体滑坡毁坏了运输必经的公路,新闸门比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推迟10天运抵现场。 事件二:在C工作中,闸墩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了返工处理,导致C工作推迟5天完成。 事件三:在D工作中,由于安装新闸门的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导致D工作推迟6天完成。 事件四:在G工作中,由于设计变更使堤段填筑的工程量达到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的120%,导致G工作48天完成。 事件五:在F工作中,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F工作20天完成。 【问题】 分别指出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承包人是否有权提出延长工期,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事件一:无权。理由:尽管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但未影响工期。事件二:无权。理由:造成延期是承包人的责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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