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5月15日,A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0月16日,A公司将所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2000股全部背书转让给了B公司,但双方在转让协议中约定于2010年5月16日办理过户手续之前,A公司以信托受托人的方式为B公司管理该股权及有关权益。2008年12月,B公司致函A公司,认为A公司所转让的股票为发起人股票,按《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票1年内不得转让,因而双方转让的股票行为无效,要求A公司返还价金。
问:
A公司向B公司转让股份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公司的监事会组成不符合法律的规定。A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