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不需回避的是( )。
A.书记员何某是本案被告的股东
B.审判员宋某为本案原告的大学同学
C.审判长朱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的柳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D.人民陪审员赵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单项选择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点击查看答案
单项选择题
王平将其自有一处房屋出租给儿媳杨芳,杨芳又将该房屋偷卖给不知情的杜莲,杜莲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以后杜莲和杨芳为该房屋所有权发生纠纷,杜莲将杨芳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才知晓真情的王平经人民法院同意参加诉讼,之后杜莲经人民法院准许撤诉,该案应当向何处理( )
A.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杜莲、杨芳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杨芳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C.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杨芳作为另案被告,杜莲作为第三人,诉讼另行进行
D.更换王平为原告,杨芳为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试题
法院可以判令本案被告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朱某,现年16岁,某高校大二学生,擅长计...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口...
王丹丹现年6岁,为某幼儿园大班学生。一日...
1998年8月被告张小兰因其夫早去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