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是一运输专业户,与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甲为乙每天向城里拉一趟西瓜,张某每趟付给甲运输费200元,共拉10天。又有丙与乙关系不和,他与甲商量雇用甲帮其运送生猪进城,约定甲每天拉一趟生猪,每趟运费500元,共拉12天。结果导致了甲违反了与乙签订的合同。乙心中十分生气,就以“第三人侵害债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丙。
问:乙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
乙的主张能否成立应以丙主观上有无故意而定。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或与债务人恶意通谋实施旨在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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