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约翰·施特劳斯的故居在一条大街上,是一座沿街的粉红色的四层楼老公寓房子。施特劳斯曾住在这座房子二层楼上的两套房间里,于1866年末到1867年初在这里谱写了《蓝色的多瑙河》这支名曲。那时他已经42岁了,在维也纳音乐界中负有盛名,但只是在这支乐曲问世以后,才奠定了他“圆舞曲之王”的地位。这座房子距多瑙河不远,步行约半个多小时,当时还是一片大森林,施特劳斯常常穿过森林到河边去散步,现在房屋已鳞次栉比,成为热闹的大街了。

【参考答案】

Situated on an avenue, the former residence of Johann Stra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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