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爱赌博,一次在赌博中输了3万元。债主小李不断催促小王还债,否则就“不客气”。小王因知道小李不好惹,就签发给小李一张3万元的支票以还赌债。小李事先欠小张3万元,故将此支票背书转让给小张以偿还欠款。小张向银行交支票结算时被告知该支票是空头支票,遂向小王索要票款。小王知道小张为一文弱书生,故称:“赌博之债为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这张支票不算数!”
[问] “赌博之债”的抗辩能否对抗小张为什么

【参考答案】

小张作为善意的第三人,对王李之间的赌债一无所知,因此以“赌博之债”作为抗辩事由只是原因关系的抗辩,只能抗辩直接当事人小李......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