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度建造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将其销售给位于某市的乙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载明销售款5000万元,并注明由乙企业向甲公司支付货币资金4500万元,另以一宗未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并签署产权转移书据。乙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价款200万元并发生相关税费6万元。
甲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了土地价款200万元、拆迁补偿费300万元、基础设施费1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0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不包括印花税)、销售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该费用属于向其他企业借款支付的本年利息,约定利率10%,银行同期利率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贫困地区捐赠76万元。
(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2013年甲公司与乙企业就该办公楼买卖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2013年甲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3)2013年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
(4)2013年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印花税)
(5)2013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6)2013年乙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1)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5000×5%=250(万元)
乙企业缴纳营业税=(500-200)×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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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市白酒生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当月外购玉米两批,①向农民直接收购,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20万元;②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56.5万元。 (2)购入普通白酒3000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10万元,白酒公司将购入的白酒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6万元。 (3)将业务(1)中外购的玉米账面成本的40%及其他原材料20万元发出,委托某县白酒加工厂加工A牌白酒5000斤,取得加工厂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3万元,加工厂无同类白酒的售价,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相应的税金及附加。 (4)将加工收回的A牌白酒的50%用于抵偿A公司货款110万元,抵债的A牌白酒的市场不含税售价为90万元。 (5)将加工收回的A牌白酒的10%发给下设的门市部,用于对外销售,当月全部售出。将自产的成本为20万元的10000斤B牌白酒发给下设门市部对外销售(不含税售价为38万元),当月实际售出60%。 (6)将自产的高级白酒5000斤(成本为40万元)与其他礼品500斤(成本为30万元)组成套装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0万元。 (7)企业自有房产原值为5000万元,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房产对外出租,每月收取租金50万元。本月按规定计提了房产税(当地房产税的扣除率为30%)。 (8)接受乙酒厂的委托代销白酒1200斤,代销白酒的成本35万元,委托方指定的不含税售价是60万元,本月已全部售出,委托方按代销清单上的不含税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双方协议约定,企业将代销手续费5万元扣下之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酒厂。 (9)已知: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为20万元;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从量税每斤0.5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 (1)计算业务(1)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业务(3)白酒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4)中A牌白酒抵债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5)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5)计算业务(6)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6)计算房产出租业务中当月应计缴纳的营业税。 (7)分析代销业务中的税务处理。 (8)计算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问答题
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地处县城,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3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在县城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10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4000万元,铝合金结构件6000万元(含税价); (2)建筑公司又将总承包额的二分之一分包给某建筑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以下简称安装公司),分包合同记载劳务费2000万元,铝合金结构件3000万元。工程所用铝合金结构件材料6000万元中,3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3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188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完工时,建筑公司取得工程建设方给予的优质工程奖60万元,其中支付10万元给安装公司; (4)建筑公司自建同地段相同规格商品房3栋,合计工程成本2400万元。该公司将其中一栋留作自用;一栋对外出售,合同注明价款1425万元,但因对方未按期付款,企业收取违约金58万元;最后一栋赠送给关联企业; (5)购进5套营业税开票税控系统,取得普通发票,注明每套价税合计1.49万元。企业已作为固定资产人账; (6)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1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原系法院判决偿债所得,原判决该土地使用权抵顶价款为158万元。 (说明:当地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建筑公司自建和转让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 (4)建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纳营业税; (5)建筑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总和; (6)建筑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