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合伙企业泰隆商行由甲、乙、丙投资兴办。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一起民事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放弃了商行的债权20万元,乙、丙事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其法律效果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对乙、丙发生法律效力
点击查看答案
<上一题
目录
下一题>
热门
试题
多项选择题
合伙人有( )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C.死亡
D.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
点击查看答案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应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C.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D.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不属...
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下列表述正确的...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