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王平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有儿子王大、王二和女儿王三。王平立一遗嘱交给其女王三。遗嘱中列明,其遗产房屋全部由王三继承。后来,王平死亡,死后丧葬费均由王大承担。王大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李大。王二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王三也从外地赶来,在海淀区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海淀区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法院将该房屋判给自己。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王平有上述遗嘱,而王三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

A.通知王三参加诉讼
B.如果王三表明放弃继承权,则就追加王三为共同原告
C.如果王三表明不放弃继承权,则就追加王三为共同原告
D.如果王三不愿参加诉讼又不放弃诉讼权利,则还要追加王三为共同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