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其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实现判决与公众接受的一致,司法裁判的价值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
请:
1.说明民意和诉讼法上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之间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2.从司法的原则的角度阐述应当如何处理民意与司法的关系。
3.从法的渊源的角度阐述非正式法源作为司法裁判依据的必要性。
答题要求: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

(一)
民意是指民众所持有的大体相近的意见、情感和行为倾向的总称。民意历来也是司法裁判者在裁判案件时所不能忽视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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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6年4月5日,郭某与白某共谋潜入本城富豪梁某家行窃。2006年4月10日深夜,郭某在梁某家阳台下放风,白某爬上梁某家阳台,用万能钥匙开门进入屋内。白某将屋内能找到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装入事先准备好的袋中后,正准备离开时,发现卧室的门虚掩着。白某悄悄进入卧室,发现一长发女子正在酣睡。白某色心大起,扑到女子身上欲行强奸,女子被惊醒拼命反抗。挣扎中女子的衣服被撕破,白某这才发现原来此人是一名男子,大吃一惊的白某抓起身边的口袋就跑,该男子看见白某手中的口袋明白过来,对白某紧迫不舍。白某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土枪转身向男子射击,正中男子腹部。男子受伤倒地,白某趁机逃出,招呼郭某一起逃走。 男子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将郭某和白某抓获。在对郭某和白某询问的过程中,郭某和白某百般抵赖,不肯承认犯罪事实。负责此案的侦查人员吴某为使案件顺利破获,用警棍击打白某的手臂,并且在打得红肿的手臂上浇上开水。后来白某供述了作案工具和赃物的存放地点。根据白某的供述,吴某找到匕首一把、万能钥匙一串和赃款若干。后来白某因手臂肌肉坏死而导致双手被截肢。 问题: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郭某、白某和吴某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