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三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给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如下表所示: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表
时间/月
1
2
3
4
5
6
计划完成产值
70
90
110
110
100
80
实际完成产值
70
80
120
业主供料价款
8
12
15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四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赔偿要求:(1)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2)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3)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
  [问题]

【参考答案】

1.工程预付款为:560×20%=112(万元)
保留金为:560×5%=28(万元)
2.第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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