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进行前期分析,计算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8年,项目建设投资(不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2800万元,假设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8年,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残值率为10%,在生产期末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建设期第一年投入建设资金的35%,第二年投入65%,其中每年投资的50%为自有资金,50%为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为6%,建设期只计息不还款。生产期第一年投入流动资金3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流动资金在计算期末全部回收。预计生产期各年的经营成本相等,均为2500万元(未包括利息支出);销售收入在计算期的第三年为3600万元,第四年为4200万元,第五年至第十年均为5500万元。假定销售税金及附加的税率为6%,所得税率为25%,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P0)为10年。建设单位与银行约定:从生产期开始的5年间,按照每年等额本金偿还法进行偿还,同时偿还当年发生的利息。
[问题] 计算期第三年初的累计借款是多少
【参考答案】
第1年应计利息:(0+1/2×2800×35%×50%)×6%=14.70(万元) 第2年应计利息:(490+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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