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86万元,加工结束向委托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加工费和添加辅助材料的含税金额共计46.8万元,该化妆品商贸公司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将购回免税农产品的30%用于公司饮食部; (4)购进其他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10万元(占支付金额的5%),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5)将进口化妆品的80%重新加工制作成套装化妆品,当月销售给其他商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万元;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 (6)销售除化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收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由于月末前可将全部货款收回,给所有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比例为5%,实际收到金额285万元; (7)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押金收入14.04万元。 (注:关税税率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分别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3)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总和; (4)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销项税额总和; (5)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6)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和。

【参考答案】

(1)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20+4+20+11)×20%=51(万元)(注:根据税法规定,由买方负担的赊购货佣金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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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经自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30万元,已缴纳所得税75.9万元。2006年4月税务机关对其纳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5年度有以下问题:(1)介业以在册职工1000人计算计税工资。在册职工中包括由福利费开支工资的医务室工作人员30人,不包括临时工10人,当地计税工资为月人均800元。(2)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8万元.挂账未作处理。(3)技术转让净收入60万元,未记收入。(4)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0.8万元,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0(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8‰)。(8)固定资产折旧73.4万元为企业提取的折旧50万元(与税法口径一致)和一次性列支的当年12月购买行投入使用的税控收款机23.4万元(取得专用发票,12月通过认证)。(5)因意外事故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款4万元,未调整营业外支出。(6)国库券利息收入3万元计人应纳税所得额。(7)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万元已在所得额前扣除。注: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1)计算该企业工资事项应调增所得额;(2)计算企业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3)计算企业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调增所得额;(4)计算企业技术转让净收入应调增所得额;(5)计算企业坏账准备应调增所得额;(6)计算企业折旧应调增所得额;(7)计算企业应补缴增值税额;(8)计算企业其他事项应调增所得额;(9)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额。
问答题
设在珠海的某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中方与外方的资本比例为7:3),经营期限15年。1997年5月投产,1997~2004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15%(本题不考虑地方所得税)。自投产年度起,出口产品占总收入比例均超过70%。 2005年度该企业自行核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7800万元,房屋出租收入总额76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85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6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企业自行核算中存在以下问题: (1)税务机关税收检查发现2004年企业少计收入,应补缴所得税款3万元,缴纳罚款1.50万元,已经支付并在利润总额中扣除; (2)直接销售产品给某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支付销售产品有关的运输费用15万元,取得运费发票,企业未作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3)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100万元; (4)技术开发费90万元(2004年的技术开发费45万元)中有7月份列支的向外单位购买相关的技术专利30万元,已据实扣除;税务机关核准该技术专利按5年摊销。 (5)账面有长期投资股权投资300万元。但本年实际已经处理了该投资,并取得转让收入310万元,企业没有做账务处理。 (6)6月接受某公司捐赠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企业支付运输费2万元和保险费5万元,取得发票,企业对此未作账务处理; (7)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教育部门向当地小学捐赠10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 (8)分回境外投资利润34万元,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分回利润的境外所得税率28%); (9)本年购得一套国产设备做生产设备自用,发票价格1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运费、保险费共3万元。 要求:根据上面的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1997~2004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和; (2)计算销售产品业务影响流转税金额; (3)计算交际应酬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因技术开发费事项所调整的应税所得额; (5)计算转让股权和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分回投资应补所得税额; (7)计算2005年该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本年可抵扣所得税和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8)假定该企业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外国投资者将其分得的部分全部用于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计算再投资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