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2021年真题)甲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100辆电动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18万元/辆,款项已收讫。
(2)将80辆A型燃油小汽车以“以物易物”方式与乙公司换取生产资料,A型车曾以不含税销售价格25万元/辆、28万元/辆进行销售。
(3)上月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给贸易公司丙100辆B型燃油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11万元/辆,本月货物全部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当月丙贸易公司将购置的上述100辆小汽车全部出口,海关审定的离岸价格为14万元/辆。
(其他相关资料:A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B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说明业务(1)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及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
(2)计算业务(2)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说明业务(3)甲企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属月份,并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4)判断丙贸易公司能否享受出口免税并退还消费税政策,如能享受该政策请计算应退税额。

【参考答案】

(1)电动汽车不属于“小汽车”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为扶持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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