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甲于某目前往乙商场购物,该商场工作人员一时疏忽,错将某型号摄影机价格6800元标成680元,甲见此摄影机物美价廉,于是以680元的价格买走2部。1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此错误,就派员工找到甲,要求其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其问,甲已将其中一部赠与亲戚某丙并已交付,另一部拟以700元价格卖给同事某丁,价款已收,但尚未交付。甲认为与商场双方买卖已经完成,拒绝退货或补足价款。
问:本案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本案中,甲与乙商场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内容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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