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07年10月8日丙取得市房产局发放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2008年11月7日,丙在联系不到乙的情况下,找到甲并出示相关抵押材料和证书,甲才获知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甲于2008年11月8日要求市房产局解决。但是房管局以法律没有规定解决期限为由,迟迟不给甲得到答复。甲以房产局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房管局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可以导致复议中止的有______。

A.申请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B.申请人失踪,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C.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D.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E.申请人与被申请依照行政和解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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