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位于某工矿区的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13年2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进口原煤100吨,每吨关税完税价格为0.5万元,进口洗煤50吨,每吨关税完税价格为0.7万元,另支付从海关到该煤矿所在地的运费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支付进口环节关税合计17万元。
(2)当月开采原煤10000吨,将其中1000吨销售,每吨含税价格0.5万元;另领用部分开采的原煤用于生产洗煤200吨,但无法正确核算原煤领用量,当月将该洗煤销售50吨,每吨含税价格为0.9万元。
(3)当月从国内购入原煤5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同时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发票。经检查发现有3吨发生损失,其中2吨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另外1吨因自然灾害而损失。
(4)销售采煤过程中生产的天然气70万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
(5)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70万元、增值税税额11.9万元。支付购原材料运输费0.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当月验收入库。
(6)购进采煤机械设备2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当月已全部投入使用。
(7)当月报关出口自己开采的原煤3000吨,离岸价每吨0.7万元。
(8)上期留抵税额2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临近矿区天然气适用税率为5%;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增值税退税率13%;相关票据均已在当月经过认证。
[问题] 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0.5×100+0.7×50+17)×17%=17.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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