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达达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09年1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采用收取现金不入账的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7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随即于2009年1月20日,作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处以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达达公司就上述事项咨询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处罚是否正确(2)注册税务师能否接受上述复议的委托
【参考答案】
(1)给予10000元的罚款正确。达达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偷税行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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