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张某是某商场出纳,1996年与商场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规定违反合同则支付违约金1000元。1998年3月,该商场与某大学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该大学对商场员工在业余时间逆行业务培训,为期1年。4月,该商场制定了《员工手册》,规定商场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必须为商场服务满5年,不满5年要求调动的,必须全额支付培训费。5月,商场为张某办了入学手续,支付了培训费。1999年,张某结束了培训,取得了结业证。 2000年,张某提出劳动合同到期,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商场很震惊,认为根据《员工手册》,培训结束后,应为商场服务满5年,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商场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请问,仲裁委的下列哪项裁决正确:

A.裁决张某遵守《员工手册》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B.裁决劳动合同终止,张某不用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因为合同已经到期。而培训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C.裁决劳动合同终止,因为合同已经到期,张某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是商场并没有无条件培训的义务,张某应当返还商场培训费
D.张某不遵守《员工手册》,违反了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培训费
热门 试题

多项选择题
(二) 1994年,12月27日,香港甲公司与澳门乙公司在澳门签订了一份购销200台日本产佳能影印机的合同。价款337万港元,CIF珠海。收货单位为珠海丙公司。交货期限: 1995年1月底前。如延期或不能交货应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甲公司在期限内交付了60台影印机并与乙公司结算完毕。但第二批80台于1995年2月27日由船方签发一式二份正本提单,“托运人”为香港甲公司,“收货人”栏填香港某银行,“通知人”栏为珠海丙公司。货运抵珠海后,丁运输公司通知丙公司,由于香港甲公司提交的单证中数量、产地证不符合信用证要求,议付行拒付,全套单据无法及时转交。3月5月,乙公司向运输公司出具保函要求船方让丙公司提货,有关单证及法律问题由其负责。3月6日,丙公司持保函向运输公司提货。5月3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该批货的部分货款,并以甲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期限履行为由拒付余款47.6万港元。由于内部人事上的原因,甲公司直到1997年1月才以海运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 请回答98-100题: 在本案中,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由于甲公司在起诉前始终未向承运人索赔,因此已过诉讼时效
B.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C.根据《维斯比规则》的规定,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D.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已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