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995年3月,35岁的赵某离开妻儿独自到南方某城市打工。1997年7月10日起,赵某音讯全无。2001年3月5日,赵某的妻子吴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为失踪人。2001年10月10日,法院经过公告期后,确认赵某失踪,判决宣告赵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吴某为赵某的财产代管人。2002年4月12日,吴某又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死亡,法院经公告后判决宣告赵某死亡。后吴某与张某结婚,并将其子送与他人收养。2003年12月,据同去该城市打工刚回来的同乡王某讲,前几天在某地见过赵某。问: 赵某打工归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后,能否与吴某恢复婚姻关系并解除其子与他人的收养关系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应发生与自然人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婚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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